干压陶瓷砖 第4部分:炻质砖(吸水率6%<E< 10%) GB/T4100.4—1999

添加时间:2004/6/9 15:48:04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干压陶瓷砖的定义、技术要求、试验要求、检验规则及标志、产品使用说明书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和订货。

2 引用标准

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。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
GB/T 3810.1--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部分:抽样和接收条件(idt ISO 10545-1:1995)

GB/T 3810.2--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2部分:尺寸和表面质量的检验 (idt ISO 10545-2:1995)

GB/T 3810.3--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3部分:吸水率、显气孔率、表现相对密度和容重的测试(idt ISO 10545-3:1995)

GB/T 3810.4--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4部分:断裂模数和破坏强度的测试(idt ISO 10545-4:1994)

GB/T 3810.5--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5部分:用恢复系数确定砖的抗冲击性(idt ISO 10545-5:1996)

GB/T 3810.6--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6部分:无釉砖耐磨深度的测定(idt ISO 10545-6:1995)

GB/T 3810.7--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7部分:有釉砖表面耐磨性的测定(idt ISO 10545-7:1996)

GB/T 3810.8--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8部分:线性热膨胀的测定(idt ISO 10545-8:1994)

GB/T 3810.9--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9部分:抗热震性的测定(idt ISO 10545-9:1994)

GB/T 3810.10--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0部分:湿膨胀的测定(idt ISO 10545-10:1995)

GB/T 3810.11--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1部分:有釉砖抗釉裂性的测定(idt ISO 10545-11:1994)

GB/T 3810.12--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2部分:抗冻性的测定(idt ISO 10545-12:1995)

GB/T 3810.13--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3部分:耐化学腐蚀性的测定(idt ISO 10545-13:1995)

GB/T 3810.14--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4部分:耐污染性的测定(idt ISO 10545-14:1995)

GB/T 3810.15--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5部分:有釉砖铅和镉溶出量的测定(idt ISO 10545-15:1995)

GB/T 3810.16--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6部分:小色差的测定(idt ISO 10545-16:1999)

GB/T 4100.0--1999 干压陶瓷砖 第1部分;瓷质砖(吸水率E≤0.5%)

GB/T 9195--1999 陶瓷砖和卫陶瓷分类及术语

3 定义

本标准的术语定义按GB/T 9195解释。

4 技术要求

4.1 尺寸偏差

4.1.1 长度、宽度和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

1

允许偏差,%\产品表面面积S,cm2

S≤90

90<S≤190

190<S≤410

S>410

长度和宽度

1)

每块砖(2或4条边)的平均尺相对于工作尺寸的允许偏差

±1.2

±1.0

±0.75

±0.6

2)

每块砖(2或4条边)的平均尺相对于10块砖(20或40条边)平均尺寸的允许偏差

±0.75

±0.5

±0.5

±0.4

厚度

每块砖厚度的平均值相对于工作尺寸厚度的最大允许偏差

±10.0

±10.0

±5.0

±5.0

4.1.2 模数砖名义尺连接宽度为(2~5)mm1),非模数砖工作尺寸与名义尺寸之间的偏差不大于±2%(最大±5mm)。

注:特殊要求的尺偏差可由供需双方协商。

4.1.3 边直度、直角度和表面平整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

2

允许偏差,%\产品表面面积S,cm2

S≤90

90<S≤190

190<S≤410

S>410

优等品

合格品

优等品

合格品

优等品

合格品

优等品

合格品

边直度(正面)
相对工作尺寸的最大允许偏差

±0.50

±0.75

±0.4

±0.5

±0.4

±0.5

±0.4

±0.5

直角度(正面)
相对于工作尺寸的最大允许偏差

±0.70

±1.0

±0.4

±0.6

±0.4

±0.6

±0.4

±0.6

表面平整度
相对于工作尺寸的最大偏差
a)对于由工作尺寸计算的对角线的中心弯曲度
b)对于由工作尺寸计算的对角线的翘曲度
c)对于由工作尺寸计算的边弯曲变

±0.7

±1.0

±0.4

±0.5

±0.4

±0.5

±0.4

±0.5

±0.7

±1.0

±0.4

±0.5

±0.4

±0.5

±0.4

±0.5

±0.7

±1.0

±0.4

±0.5

±0.4

±0.5

±0.4

±0.5

①不适用于有弯曲形状的砖。

4.2 表面质量2)

优等品:至少有95%的砖距0.8m远处垂直观察表面无缺陷;

合格品:至少有95%的砖距1m远处垂直观察表面无缺陷。

4.3 物理性能

4.3.1 吸水率

陶瓷砖的吸水率平均值为6%<E≤10%,单个值不大于11%。

4.3.2 破坏强度和断裂模数

4.3.2.1 破坏强度

a)厚度≥7.5mm,破坏强度平均值不小于800N;

b)厚度<7.5mm,破坏强度平均值不小于500N。

4.3.2.2 断裂模数(不适用于破坏强度≥3000N的砖)

陶瓷砖断裂模数平均值不小于18MPa,单个值不小于16MPa。

4.3.3 抗热震性

10次抗震试验不出现炸裂或裂纹。

4.3.4 抗釉裂性3)

有釉陶瓷砖经抗釉裂性试验后,釉面应无裂纹或剥落。

4.3.5 抗冻性

陶瓷砖经抗冻性试验后应无裂纹或剥落。

4.3.6 耐磨性

a)无釉砖耐深度磨损体积不大于540mm3.

b)用于铺地的有釉砖表面耐磨性报告磨损等级和转数4)

4.3.7 抗冲击性5)

经抗冲击性试验后报告陶瓷砖的平均恢复系数。

4.3.8 线性热膨胀系数5)(从室温到100℃)

经检验后报告陶瓷砖线性热膨胀系数。

4.3.9 湿膨胀5)(用mm/m表示)

经试验后报告陶瓷砖的湿膨胀平均值。

4.3.10 小色差5)

经检验后报告陶瓷砖的色差值。

4.3.11 地砖的磨擦系数

经检验后报告陶瓷地砖的磨擦系数和所用的试验方法。

4.4 化学性能

4.4.1 耐化学腐蚀性

4.4.1.1 耐低浓度酸和碱

经试验后陶瓷砖6)耐化学腐蚀性等级与生产企业确定的等级比较并判定。

4.4.1.2 耐高浓度酸和碱5)

经试验后报告陶瓷砖耐化学腐蚀性等级。

4.4.1.3 耐家庭化学试剂和游泳池盐类

经试验后有釉陶瓷砖不低于GB级呒釉陶瓷砖6)不低于UB级。

4.4.2 耐污染性

a)有釉砖经耐污染试验后不低于3级。

b)无釉砖5) 经耐污染试验后报告耐污染级别。

4.4.3 铅和镉的溶出量5)

经试验后报告有釉陶瓷砖釉面铅和镉的溶出量。

5 试验方面

5.1 尺寸偏差

陶瓷砖的尺偏差按GB/T 3810.2的规定检验7)。

5.2 表面质量

陶瓷砖的表面质量按GB/T 3810.2的规定检验。

5.3 物理性能

5.3.1 吸水率按GB/T 3810.3的规定检验。

5.3.2 破坏强度和断裂模数按GB/T 3810.4的规定检验。

5.3.3 抗热震性按GB/T 3810.9的规定检验。

5.3.4 有釉砖抗釉裂性按GB/T 3810.11的规定检验。

5.3.5 抗冻性按GB/T 3810.11的规定检验。

5.3.6 耐磨性

a)无釉砖的耐磨性按GB/T 3810.6的规定检验。

b)有釉砖的耐磨性按GB/T 3810.7的规定检验。

5.3.7 抗冲击性按GB/T 3810.5的规定检验。

5.3.8 线性热膨胀系数按GB/T 3810.8的规定检验。

5.3.9 湿膨胀按GB/T 3810.10的规定检验。

5.3.10 陶瓷砖的小色差按GB/T 3810.16的规定检验。

5.3.11 地砖的磨擦系数按GB/T 4100.1--1999中附录A的规定检验。

5.4 化学性能

5.4.1 耐化学腐蚀性按GB/T 3810.13的规定检验。

5.4.2 表面耐污染性按GB/T 3810.14的规定检验。

5.4.3 铅和镉的溶出量按GB/T 3810.15的规定检验。

6 检验规则

6.1 检验分类

6.1.1 出厂检验

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尺寸、表面质量、吸水率、破坏强度和断裂模数。

6.1.2 型式检验

形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中的全部技术要求项目。正常生产条件下,每年至少进行一次。

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一般应进行型式检验。

a)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;

b)正式生产后,如结构、材料、工艺有较大改变,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;

c)产品停产半年以上,恢复生产时;

d)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;

e)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。

6.2 组批规则与抽样方案

6.2.1 组批规则

以同种产品,同一级别、同一规格实际的交货量大于5000m2为一批,不足5000m2以一批计。

6.2.2 抽样方案

每一性有所需检查的砖数及判定规则等抽样方案按GB/T 3810.1的规定执行。

6.3 判定规则

判定规则按GB/T 3810.1的规定执行。

7 标志、产品使用说明书

7.1 标志

7.1.1 产品上应有清楚的商标,包装箱上应标有企业名称和地址、产品名称(吸水率)、商标、数量、质量。

7.1.2 产品质量等级、生产日期。

7.1.3 执行本标准的编号。

7.1.4 名义尺寸和工作尺寸。

7.1.5 产品的表面特征,如有釉、无釉等。

7.2 产品使用说明书

7.2.1 地砖应说明按GB/T 4100.1--1999中附录A试检测出的摩察系数。

7.2.2 有釉砖的磨损等级。

7.2.3 产品使用说明。

8 包装、运输、贮存和订货

8.1 包装

8.1.1 陶瓷砖应用纸箱和/或泡沫塑料包装。

8.1.2 包装箱应牢固,并符合包装标准的要求。特殊要求的包装可由供需双方协商。

8.1.3 包装箱内应有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。

注:见GB/T 4100.1--1999中附录B包装标记使用规定。

8.2 运输

8.2.1 在搬运时应轻拿轻放,严禁摔扔,以防破损。

8.2.2 在运输和存放时应有防雨设施,严防受潮,防止撞击。

8.3 贮存

8.3.1 产品应按品种、规格、极别分别整齐堆放,在室外堆放时应有防雨设施。

8.3.2 贮存中产品堆码高度应适当,以免压坏包装箱或产品。

8.4 订货

在订货时,如尺寸、厚度、表面特征、颜色、有釉砖的磨损等级以及其他特性与顾客要求应一致。